2、我公司今年5月份预收物业费,一次性预收当年1年物业费,可以分摊到12个月内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吗?
注意
目前总局增值税政策中明确可以分摊的,只有其他个人一次性收取的房租收入。
政策
3、按照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》(2023年第1号,以下简称1号公告)的规定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,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,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,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。
一次性预收款,这种情况下增值税允许按月分摊?
2023-06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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