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问
个体户经营所得的个税,这样计提和缴纳,账务处理对吗?
答复
个体户经营所得个税的计提和缴纳,跟企业所得税的计提和缴纳,在账务处理上是不一样的。
个体户经营所得个税是属于负责人个人承担,企业所得税是由企业来承担的。
因此,个体户经营所得个税,这样计提和缴纳,是不对的。
错误一:
借:所得税费用
贷:应交税费---应交个人所得税
个体户经营所得个税的缴纳:
借:应交税费---应交个人所得税
贷:银行存款
错误二:
借:营业外支出
贷:应交税费---应交个人所得税
个体户经营所得个税的缴纳:
借:应交税费---应交个人所得税
贷:银行存款
注意:
个体户经营所得个税是属于负责人个人承担,不得税前扣除,若是计入了费用支出等,汇算清缴记得要纳税调增。
正确的账务处理如下:
借:其他应收款—个体户负责人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个人所得税
个体户经营所得个税的缴纳:
借:应交税费---应交个人所得税
贷:银行存款
收回代为缴纳的个税:
借:银行存款
贷:其他应收款-个体户负责人
参考
《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》(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)第十五条规定,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:
(一)个人所得税税款;
(二)税收滞纳金;
(三)罚金、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;
(四)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;
(五)赞助支出;
(六)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;
(七)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;
(八)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。
第三十条规定,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,不得税前扣除。
第二十一条规定,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、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。
本文摘自中国会计视野
个体户经营所得的个税,这样计提和缴纳,账务处理对吗?
2023-1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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