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4月份我一般纳税人咨询公司符合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,4月份销项税31万元,进项税额10万元,全部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。
4月份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=?
应纳增值税额=?
实际缴纳增值税=?
2答复
4月份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=10万元*10%=1万元
应纳增值税=31-10=21万元
3分录
一、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: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21万元
缴纳增值税的分录:
借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 21万元
贷:银行存款 20万元
4提醒
1、财会〔2017〕30号发布了新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,其中《利润表》新增了2个会计科目:资产处置损益和其他收益。
2、利润表中新增“其他收益”行项目,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。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“其他收益”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。
5参考
增值税“加计抵减”的会计分录,你会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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