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首先是损益类科目结转入“本年利润”
这个就不多说了,都是学会计的,什么是损益类科目不用我解释和多说。反正,到了年终,所有的损益类科目必须结转平。
有人会觉得奇怪,还没有到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时候,为什么要做纳税调整清理呢?
因为会计核算和税法规定存在着很多差异,会形成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,对我们确认“所得税费用”会产生影响。
为了尽可能保证财报的准确性,我们不能直接根据“本年利润”计提或确认“所得税费用”、“应交所得税”,必须要考虑“所得税递延资产”与“所得税递延负债”的影响,包括当年和以前年度的影响。
以上分录是合并在一起的,实务中可能是需要分成多个分录的。关于所得税费用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/负债的问题,比较复杂,以后专文分享。
“本年利润”也只是一个过渡科目,最终还需要转入“利润分配”科目。
按照我国公司法和《企业财务通则》的有关规定,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:
将本年净利润(或亏损)与年初未分配利润(或亏损)合并,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。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(即亏损),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;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(即本年累计盈利),则进行后续分配。
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。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,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,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。
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,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。这种“补亏”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,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,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,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。
说明: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%以上,可不再提取。
2.计提任意盈余公积(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或董事会决议计算)
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核算相对简单,很多时候会计核算是参照税法规定的,同时不用考虑和核算递延所得税,即便是存在税会差异的情况,也是直接在当年进入损益。
年终利润结转,流程与适用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基本一致,只是会少递延所得税的环节,另外核算科目部分存在差异。
基本上与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差不多,只是会计科目有差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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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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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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